为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防止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提高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本办法中的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指本科生在做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等行为。
二、检测对象与检测方式
(一)检测对象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
(二)检测方式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三、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以检测报告中总相似比≤40%视为通过检测,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合格。
检测报告中总相似比>40%的,视为有疑似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进行认定并通知学生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一般为1周),修改后再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总相似比降至4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若总相似比仍在40%以上的视为不合格,继续修改毕业设计(论文),若再次检测后,总相似比仍高于40%,判定为不合格。
四、检测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点指定1名检测系统管理员负责各教学点学生论文的检测工作。
(二)学生必须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论文设计或论文提供给教学点负责查重的管理人员。
(三)教学点负责查重的管理人员收集好学生的毕业设计或论文后,按专业分类,打包压缩后上传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下载检测报告,告知学生检测结果,并督促学生与指导老师沟通,如果毕业设计(论文)查重不合格的及时进行修改。
五、毕业论文电子文档提交要求
(一)文档格式:word(.doc/.docx)文档
(二)毕业设计或论文命名: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注意间隔符号“-”,不是下划线)。如:201910400012-张三-在资金充足条件下商业银行风险的管控。
(三)提交范围:封面至参考文献部分都需提交。如有附录,附录部分不需提交。
六、附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负有对所指导学生进行规范学术道德、端正学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的教育责任,并对所指导学生的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从根本上杜绝抄袭行为的发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在终稿提交截止15个工作日前登录维普论文查重系统机构版免费检测两次,若两次检测不合格,则登陆维普论文查重系统个人版,按平台收费标准缴纳检测费给平台进行付费查重。
(三)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试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