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线上学习和考试、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要求
第一条 学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足够毕业的学分。
第二条每学期结束前由学历教育科公布下一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开课计划中的课程为该学期必须学习的课程。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开课计划,结合自身的情况,通过学生学习 平台进行选课,也可委托班主任代选课程。选课后才能在学习 平台上进行线上学习和考试,否则不能进行线上学习和考试。
未选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的,不能在学习 平台学习与考试造成晚毕业或延迟毕业,学生自行负责。
第四条选课完成后,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线上学习。
二、学习要求
第五条 学生学习 平台网址:
电脑端用户:https://gxust.ketangx.net/
手机端用户: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广科大继教学伴”进入手机用户端。
学生请凭账号(即学号)和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数字)登录。
第六条线上学习进度低于20%者,不能进行作业练习和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零分计入期末总评成绩。
三、考试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已选的课程,都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每门课程提供2次正考机会。已选的课程但未参加考试或未取得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的,考试按缺考处理,考核成绩记“0”分。
第八条线上学习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平时成绩由课程线上学习进度成绩和作业成绩构成,学习进度成绩占30%,作业成绩占10%。
第九条学习进度成绩按课程线上学习进度计算:学习进度≥50%,分计30分;40%≤学习进度<50%,计20分;30%≤学习进度<40%,计10分;学习进度<20%,计0分。考试结束后不再重新统计学习进度。
第十条 作业成绩按照作业练习的正确率计算:正确率=100%,计10分;90%≤正确率<99%,计9分;80%≤正确率<89%,计8分;70%≤正确率<79%,计7分;60%≤正确率<69%,计6分;50%≤正确率<59%,计5分;40%≤正确率<49%,计4分;30%≤正确率<39%,计3分;20%≤正确率<29%,计2分;10%≤正确率<19%,计1分;正确率<10%,计0分。多次作业练习以正确率最高一次为准,考试结束后不再统计作业正确率。
第十一条对本学期已选的课程但未参加考试、未取得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及格的提供2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通过的则需重修。
四、其他
第十二条 本办法试行1年,继续教育学院对上述规定有解释权。
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