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修订
为适应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教学管理要求,根据学分制实施情况,特制定广西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选课及考试管理办法。
一、选课原则
(一)学生选课前,必须以教学计划为依据,认真阅读本专业教学计划和学分制管理有关规定,在相关老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整个学习过程做一个总体安排,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学期的选课计划,不要盲目选课。
(二)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决定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可以多修或少修每学期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但每学期选择的课程最少不能少于一门课,最多不能超过40学分。
(三)选课时应按照本专业教学进程表安排的顺序修读课程,以保证知识的连贯性和科学性。先行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应修读后续课程。
(四)学生应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名称、代号进行选课,未经学历教育科同意,不能自行选本专业教学计划外的课来代替。
(五)学生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总学分减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学分)以后,方可选修毕业论文(设计)。
(六)学生应修课程如果已有相同名称课程的成绩,可根据《广西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课程免考规定(试行)》申请免考。
(七)一学期内选修多门课程时,必须注意所修课程的授课时间以不相冲突为原则。
(八)学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选课的可委托他人代选。
(九)学生选课之前必须按广西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缴费手册说明进行交费,否则无法选课。
(十) 新生第一学期课程由班主任统一选课,不需自选。
二、选课办法
(一)根据本专业教学进度表设计自己的修课计划。
(二)每学期选课前一周上网查询下一个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在相关老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学习计划确定拟选课程。
(三)学校实行两种选课方式:网上选课和手工选课。
网上选课:通常情况下,学生在相关老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对照本年级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教学进程安排,通过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管理平台进行选课。
手工选课:为处理特殊的选课要求,学生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选课:(1)对休学、复学或者转专业等学籍变动的学生,错过正常选课时间的;(2)对因专业停招或教学计划调整而无法选课的;(3)对其它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选课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核对,交学历教育科进行手工选课。
采用手工选课的学生必须填写好选课表,送交班主任核对后,交由学历教育科相关人员进行选课。
三、交学费、选课时间安排
(一)交学费时间:每年2月20日—3月20日,7月1日—7月20日。
(二)选课具体时间:每年2月20日—3月10日春季学期课程,7月10日—7月30日选秋季学期课程。
四、考试办法
(一)每门课程都安排2次考试时间,一次在当学期期末,一次在下学期初。学生一般应在期末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初补考。两次考试均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二)因故不能在期末参加考试的学生,只能参加下学期初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只能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