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解社会、教师、学生及家长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政法〔2023〕4号)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社会人士。
二、调查方式
2023年9月10日—10月15日,通过线上填写问卷方式开展。问卷链接和二维码如下:
问卷链接:
问卷二维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家长参与问卷调查。
各单位、各部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校办文书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建媛,0772-2687563。
校长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