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所在学院:
为了提升学校学术氛围,落实研究生导师育人岗位职责,搭建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学术积极性,加强学科交叉融合,我校聘任的研究生导师每3年需在校内为师生完成1次学术讲座。为更好提高导师学术讲座开展效果,进行以下事项通知:
一、讲座内容
1.服务于学校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导师专业发展,拓宽研究生专业知识面、开阔视野,传播学科前沿信息。
2.和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
二、统筹计划
各学院在每学期前两周制定出本学期的导师学术讲座计划,讲座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
三、审核与组织
1.学院需对讲座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核。
2.至少在讲座前3天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标语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发布讲座预告,并做好讲座现场拍照和讲座后报道等工作,同时做好签到单、讲座照片、课件等相关材料的存档。
3.学院可将导师开展学术讲座情况与导师评价、招生指标等相关联,研究生参加讲座可获得参加学术活动的学分。
四、计划报送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2023年度上学期研究生导师学术讲座计划表》(盖章纸质1份)及电子材料报送至研工处学位管理科,学位管理科邮箱:xwk6972@163.com。
附件:2023年度上学期研究生导师学术讲座计划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