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自治区级研究生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全面推进广西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教高教〔2020〕76号)精神,根据《广西高校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展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教高教〔2021〕2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2〕9号)要求,决定遴选1门研究生课程推荐申报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获得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及课程思政教改立项的课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课程负责人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展示并上报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课程负责人应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门课的课程大纲、教案、教学课件以及必要的教学案例等课程资源。
(二)本门课的课堂教学实录2段,以及对应的教学设计。
(三)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四)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四、校内展示
为积极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让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产生更好的示范效应。获得推荐申报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提供两段课堂实录视频(如无课程团队,则由负责人录制两段视频),参加校内展示。教学实录拍摄制作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2,等确定推荐名单后安排录制。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电子稿(word版)命名要求为“单位—姓名—课程名称—材料类型”,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姓名—申报数据汇总表”。将同一个课程的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单位—姓名—课程名称”命名。
(三)请于2022年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东环校区行政楼418室),电子版发送至培养科邮箱:pyk852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2〕9号)
2.教学实录拍摄制作要求
3.教学设计模板(本科院校)
4.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5.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