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研工发〔2021〕25号 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听课制度(试行)-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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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研工发〔2021〕25号 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听课制度(试行)

作者:研究生处时间:2021-06-07点击数:

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听课制度(试行)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状况,检查课堂教学效果,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听课人员与听课要求

(一)研究生工作部(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督导专家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三)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党政领导、分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四)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听课工作,制定每学期听课计划,严格组织实施,适时开展研究生评教、示范课程观摩等工作。

(六)各学院要积极改进师生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二、听课方式

提倡不定期随机听课,听课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也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内容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生课堂表现、学生状态等方面。

三、听课对象

承担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的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各硕士点所在学院主要听本学院教师的课程。

四、听课记录

(一)听课人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听课检查评议表》。

(二)各硕士点所在学院人员听课检查评议表由学院保存,学院应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

(三)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人员听课检查评议表由研究生工作部(处)保存,研究生工作部(处)应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课程所在学院。

(四)研究生工作部(处)不定期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听课评价结果

各级领导、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和任课教师的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参考。

六、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听课检查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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