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大发〔2021〕52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2021年我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21个,请各相关学院按以下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人) |
1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4 |
2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3 |
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3 |
4 |
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3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
6 |
理学院 |
1 |
7 |
外国语学院 |
1 |
8 |
人文艺术与设计学院 |
2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合计 |
21人 |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步评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并向全体研究生公开。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各学院组织初步评审,评审要有公开答辩环节,实行差额评选,确定本学院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①附件1-3;②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过程、评分细则等);③公示原件;④获推荐研究生的支撑材料(每份材料上均须加盖学院公章和“原件已核”章)、支撑材料清单(电子版)。
(二)学校复审评定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评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行政办公楼420室;联系人:朱庆垚;联系电话:2688706。
附件:1.《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成果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汇总表》
4.《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诉表》
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