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投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等5项内容。本学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邮编:545006,电话:0772—2685979,电子邮箱:)。
一、概述
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
本学年度,我校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来抓。根据《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桂教政务〔2017〕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做细、做实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科大发〔2017〕136号)。一学年来,我校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属性分类细化、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几项重点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使外部信息使用者能依法获取所需的信息,进一步增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要做法如下: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和条件,规范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内容准确、渠道多元、职责明确、程序规范。
(二)细化信息公开属性分类
根据桂教政务〔2017〕2号文件精神,我校进一步细化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分类和具体步骤,要求在发文时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据此在发文办理各环节均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在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第一门户作用的同时,我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经学校发文流程确定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律按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时限在网站上进行公布;对非经学校发文流程确定的、具备主动公开属性的信息,可以由信息拥有单位根据要求自主选择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对各单位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整体情况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教学科研、党建工作、干部管理、人事师资、财务管理、招生就业、学生奖励资助、学科专业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等信息,确保师生员工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宏观上全面了解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本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信息。
2.主动公开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培训等信息,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干部任免职情况、干部选拔等工作信息,均通过各类会议、校园网向校内公开,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主动公开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招生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和评选结果;学科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门数和结构、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质量信息;学校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等信息。确保师生及家长便捷、高效了解相关情况。
4.本学年度学校共接到2位教职工的申诉,经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认真研究,现均已办结。学校充分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不断提高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5.主动公开关系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社会公众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如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师资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确保师生员工、公民等全面、便捷了解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重点领域
本学年度,在总结往年经验基础上,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向全国27个省(区、市)的2600多所中学寄送招生简章(海报、小册子、折页)近8000份;在中国高等教育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广西招生考试网、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网,以及重点招生省份的《实用手册》《招生计划篇》等填报志愿工具书和专业刊物上公布学校招生信息;通过“2017年首届高中校长走进广西高校”活动加强招生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将上级部门招生政策、2017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简介等向社会公布,并在网上开展招生咨询;利用广西首届“高考高中教学与高考论坛”在我校举办的契机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派出30多位教师前往18个省(区)进行现场招生宣传。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及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制度等,进行全面、及时公开,使公开工作有规可循、更加透明,充分体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明明白白交费,社会明明白白监督”。2017年,学校已公开的财务信息包括: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2017年经费构成情况;2017年度经费预算方案;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我校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性质,明确公开责任主体,采取“上会、上墙、上报、上网、进文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手段,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各类信息的快速流转。主要有2个渠道:
1.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以公文、校报、校内广播、学生手册、校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校史、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工作动态、统计报表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报告,也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从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费用减免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投诉情况
本学年度,我校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本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1.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网站的安全性需进一步增强,功能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需进一步落实。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2.依托学校“智慧校园”项目建设加强对现有信息公开网站的改版升级,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提高网站的安全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构建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李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