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政务〔2017〕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公文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公文是学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文发文办理过程相结合,能够有力地保障师生员工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因此要求在发文时同步确定其学校信息公开属性,并据此做好相应工作。
根据《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学校信息公开属性(以下简称“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3种。公开属性的确定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发文办理各环节均要做好的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草拟环节。学校发文流程表单中已增设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的相关选项。各单位工作人员在草拟学校发文(请示和批复除外)时,必须在学校发文流程表单上选择公开属性,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属于不予公开的公文,要简要说明不予公开理由。
(二)审核环节。拟稿单位负责人在签署审核意见时,要对公开属性或所属目录、不予公开理由,拟稿人的保密审查意见予以初审。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在对公文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要对公开属性或所属目录、不予公开理由进行复审。学校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拟稿单位的保密审查意见进行复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不符合学校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要求的公文,可以协商拟稿单位重新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出复审意见,由公文签发人确定。
(三)签发环节。公文签发人在签发公文时,最终确定其公开属性和所属目录。学校与外单位联合发文的,应综合考虑会签单位对于公开属性的意见。
(四)缮印环节。公文在排版和缮印时,应符合学校有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并在版记部分增加公开属性的内容。
(五)用印环节。公文用印前,要检查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特别是版记部分是否确已标明公开属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应暂缓用印。
(六)分发环节。对主动公开的学校发文,拟稿单位应当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法定时限内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仅在学校oa办公系统信息门户上发布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方式。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学校已经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15号)精神,于2014年开通“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www.gxut.edu.cn/xxgk),并在学校网站欧洲杯买球平台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首页设立入口链接。各单位应安排信息公开联络员学习掌握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的方法(详见附件2),并妥善保管网站后台管理的账号和密码,对经学校发文流程确定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律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对非经学校发文流程确定的、具备主动公开属性的信息,可以由信息拥有单位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自主选择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每月最后一天对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填充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
三、规范年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对照《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6项内容,逐项细化和规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单位年度报告应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今年的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可延期至10月10日(星期二),相关工作不再另行下文通知,各单位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办理。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蒋文洁,联系电话:2687312。
附件:1.广西科技大学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2.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使用说明
广西科技大学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广西科技大学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牵头单位 |
1 |
基本信息 |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校办 |
(2)学校章程及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
规划处 |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工会 |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科研处 |
(5)学校发展规划 |
规划处 |
(6)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校办 |
(7)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校办 |
2 |
招生考试信息 |
(8)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招就中心 |
(9)普通本专科报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10)普通本专科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1)普通本专科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2)成人本专科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继教学院 |
(13)成人本专科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4)成人本专科招生咨询 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研究生处 |
(1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2 |
招生考试信息 |
(1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研究生处 |
(1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19)财务管理制度 |
计财处 |
(20)受捐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21)资产管理制度 |
国资处 |
(22)受捐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
(2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
资产公司(筹) |
(2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政采办 |
(2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计财处 |
(26)收支预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2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4 |
人事师资信息 |
(28)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组织部 |
(29)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国交处 |
(30)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情况 |
人事处 |
(31)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
组织部 |
(32)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工会 |
5 |
教学质量信息 |
(33)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教务处 |
(34)专任教师数量及结构 |
人事处 |
(35)普通本专科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教务处 |
(36)普通本专科开设课程总门数、时间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7)研究生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研究生处 |
(38)研究生开设课程总门数、时间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9)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教务处 |
(40)促进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招就中心 |
(41)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5 |
教学质量信息 |
(42)促进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研究生处 |
(43)研究生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44)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招就中心 |
(45)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艺术学院 |
(46)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教务处 |
6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47)普通本专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
教务处 |
(48)普通本专科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资助中心 |
(49)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学工处 |
(50)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
研究生处 |
(51)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研究生处 |
(52)研究生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53)学生申诉办法 |
校办 |
7 |
学风建设信息 |
(54)学风建设机构 |
科研处 |
(55)学术规范制度 |
(56)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8 |
学位及学科信息 |
(57)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
研究生处 |
(58)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
(59)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
(60)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
9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6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国交处 |
(6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10 |
其他 |
(63)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
纪委办 |
(64)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校办 |
附件2
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使用说明
一、后台地址
二、运行环境
(一)由于使用ie浏览器和360浏览器会出现部分功能不兼容的情况,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二)google chrome浏览器的安装程序可在google官方网站下载。
三、账号分配
(一)根据《关于做好我校信息公开事项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14﹞20号)精神,已明确拥有账号的单位包括: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纪委办公室、工会、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资产经营公司(筹)。
(二)各单位的账号名称与oa办公系统中各单位公共账号一致,初始密码为123456,首次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四、发文注意事项
(一)准确选择分类
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应全面掌握本单位信息公开任务,并根据校办发﹝2014﹞20号中《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所确定的公开事项所属类别,准确选择分类。
(二)重视排版
在发布信息前,请将文字全部选中,检查文章格式是否为“普通”,字体是否为“arial”,大小是否为“medium”。
(三)使用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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