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
一、举报内容
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对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包括:发现安全隐患的时间、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隐患描述、照片、视频、文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举报范围
举报涉及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
1.实验场所环境安全与卫生(包括实验室周边场所、消防通道等);
2.消防设施(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
3.安全应急系统(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等)、通风系统、水电安全(老化、短路、漏电、泄露等);
4.个人防护(实验服或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各类实验室危险源的管理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实验废弃物、大型仪器设备、加热或制冷设备等);
6.其他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及运行中存在的、影响实验室安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预兆。
三、处理程序
对师生举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各部门和学院(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
四、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gxustsys@163.com(教学实验室)
举报电话:0772-268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