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作者:国交处 时间:2023-07-05 点击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起草学校国际合作交流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拓展与国(境)外大学、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不断提升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3.负责教职工因公出访、公派出国留学的审核、报批、签证办理工作;统筹管理学校组织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工作;
4.统筹学校外事公务接待,指导各单位(部门)对外交往活动;
5.归口管理外籍、港澳台师资的聘用,统筹指导各单位(部门)使用好、管理好外专外教、港澳台教师;
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项目的联络、审核、报批,办学过程的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对外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提升学校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化办学水平。
7.负责学校层面承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指导各单位(部门)承办国际会议;
8.指导学校各单位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9.参与学校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涉外活动行政监管、涉外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涉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