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和生活小区居民:
为进一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有效阻断病毒传染途径,确保广大师生、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和教职工生活小区实际,制定以下防控措施,现予以通告,请广大师生、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从2020年2月11日起,学校和教职工生活小区实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的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入应出具相关证件,并配合进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按照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本校教职工欲从外地返柳返校的,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返校;未经批准擅自返柳返校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
三、非本校教职工住户欲返回生活小区的,须提前向社区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返回,未经批准返回生活小区的,小区将不准许进入。欲从湖北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人员,由住房业主(包括转售的原业主)通知暂时不回;其他返回人员,由业主确认返回日期,返回后及时向社区报告并登记备案。单位要求返柳上班人员,由现居住人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自备本人证件照到物业公司办理通行证,每次进出生活小区需同时出示通行证和身份证。
四、从外地返回学校和教职工生活小区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条件须在各区指定场所(含宾馆)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内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方可解除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向学校卫生所或社区居委会报告,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指引其做好防护措施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疾病传播的,以及拒绝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教职工生活小区需凭证进出,住户出门时领取“出门证”,返回时交回“出门证”。建议尽量不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教职工生活小区内的公司和其他商户,不涉及民生相关业务的在管控期间原则上不得营业,符合要求需要营业的须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并征得同意。营业期间,每日必须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配备红外体温枪对客户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有体温异常客户,应立即向物业或社区报告),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并监督客户佩戴口罩,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规定营业。非教职工生活小区客户及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小区。
七、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少出门,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做好个人、家庭卫生,注意室内通风、室内消毒。
八、在疫情解除前,所有外卖、快递等社会商业服务以及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和教职工小区,确有必要进入的外来人员须由住户到门卫处确认。
九、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须配合后勤处、社区、物业、派出所等单位工作,做好居家人员或租赁人、房屋转受人的信息登记、查验工作以及报告住户人员、告知防控要求等。
十、拒不配合物业和有关部门工作,冲撞门卡、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属本校教职工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如发现未按要求报告和按规定程序执行隔离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请广大教职工和居民积极举报,举报电话:
社区联系电话:0772—2688407;
物业联系电话:0772—2156106;
保卫处联系电话:0772—2685017;
潭中派出所联系电话:0772—2686689。
广西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